来自网友【聪明香草味睫毛】的评论欲望都市大概是第一个对我有所改变的剧,它彻底让我的思维模式中加了一条:学会适时离开。carrie或许是四个人中情感最轰轰烈烈而跌宕起伏的一个。她和Mr.big和Aiden,纠缠不清同时互相伤害互相热爱。Carrie虽然迷茫而拎不清,但是她最让我佩服的,就是永远会适时离开。在向Aiden求和而不得时,在Mr.big谈论新女友时,在被同性恋男忽视时。有时候,离开的动作,大于一万句台词。我感觉不舒服,被背叛,无语,任何语言很苍白,而你真的feel bad的时候,just leave。你没必要继续站在那里辩白,没必要继续表达如何愤怒,离开的动作比任何语言都会让对方反省,而大多数情况,对方反而不会退缩而是来主动找你。同时,在快乐的时候,及时call it a night,在辉煌的时候,及时功成身退。离开前的最后一幕,往往是你给人留下的最深印象。If you don’t know what to do, just leave.
来自网友【Zen】的评论Charlotte离婚了,Samantha离开了唯一让她动心的男人,Miranda生下了宝宝,Big搬去了Napa,留下一张机票和Carrie对未来的畅想。Aidan is a good guy, but she's not into him. Big再花心,再让Carrie失望伤心,然而最后一集空荡荡的公寓里黑胶唱片中Moonriver的旋律缓缓流淌的时候,Carrie还是爱他。